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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流花]伊甸之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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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妖精鸟 2010-05-25, 周二 21:28

<杀手>

别人都叫我“樱”。
“樱”是一个代号,一个杀手的代号。
我是一个杀手,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是个杀手了。我从未失过手,因为我是个天才。其实天才可以做的事很多,而且无论做什么都一定是最好的。可惜有的事你没得选择,就算是天才也不例外。
其实杀手的日子很简单,不用早出晚归的挤地铁,不用奔波劳累绞尽脑汁地为生活喘息。你有很都多空闲的时间,而你所要做的事只有一件,就是用这些空闲的时间去忽略那些不那么空闲的时间。
上次看了部电影,有个男人装作很酷的样子说,杀人的过程非常短暂,当局外人还惊魂未定地喘息时一切就结束了。
其实,有的事永远也不会结束。

<白天>

很多人都认为杀手应该是生活在黑暗中的生物,包括我的许多同行,他们大都不喜欢白天出门,不过我喜欢。
我喜欢太阳,喜欢风,喜欢雨,喜欢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,穿梭在匆忙的人群中和陌生人擦肩而过。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,我会在街头露天咖啡屋喝上一杯咖啡,加很多的牛奶和方糖,很酽的那种。有时候会遇见雨,下雨的时候我从不带伞,我喜欢看天上的水冲刷一切,包括我。有一次,有个女孩硬把我拉到了她的伞下,粉红色的,很可爱的那种。只是那天的雨意外的短,璇既天晴,了无痕迹。
我杀人,也是在白天。

<迷路>

人都会迷路,杀手也是人,所以杀手也会迷路。
这是最简单的三段论推理。
其实,杀手比普通人更常迷路。
那天,太阳很大,我完成了一件工作。鲜血溅起来的时候,反射着阳光,像闪着灵火的绯樱,华美妖艳。然后,我骑着机车在烈日下狂奔。我并不是要逃跑,也不担心警察的追捕,实际上我做得干净利落没留下任何痕迹,就像以往的任何一次一样。只是,我无法停下。
后来,车没油了,被我丢在了不知道什么地方。
再后来,我看见了海,于是赤着脚在沙滩上踩下一串脚印,然后看它们被海水抹去。
再再后来,天暗了下来,我迷了路。
这是我一生中,最后一次迷路。

<洗澡>

每次杀了人,我都要洗澡。
我讨厌血的味道。但不管我怎么洗都无法洗掉那味道。我想,那血腥味已渗进了我的头发里,这一头的红发,就是我坠入修罗道的烙印。我讨厌这头红发,我把它剪得很短很短,甚至全部剃掉。但是它们很快又长了出来。我摆脱不了血的味道,所以我只有不停地洗澡。
我用过各种各样的水,河水,雨水,纯净水,甚至蒸馏水……
现在,我用的是海水。

<塞壬>

你知道“塞壬”吗?
就是传说中在暗夜里用美妙的歌声诱惑人类的美貌的海妖。
那一夜,我遇到了塞壬!

<狐狸>

我认识了一只狐狸,一只……很奇怪的狐狸。
没有表情,苍白而漂亮的狐狸,一天睡十八个小时以上,会弹钢琴的狐狸。
狐狸一个人住在海边。房子不大,木制的,但很结实。没有电话,没电视,没有太多的东西,除了一张躺上去很舒服的大床,一架乌黑发亮的钢琴,和一套价值不菲的音响。狐狸生活中只有三件事,依次是睡觉,音乐,吃饭。这三件事的重要程度按此顺序递减,在我看来,他之所以把吃饭也认真完成,不过是因为它是支持另外两件事的必要条件罢了。
狐狸说他不想被多余的事和声音打搅他睡觉,所谓多余的,大概是与他的音乐无关的吧。他说这句话的时候,我正躺在他的床上听他弹琴。
那时候,我认识他差不要一年了。

<音乐>

老实说,我对音乐并不在行。
当然,我也曾穿着袖口有金扣的白衬衣和烫得笔挺的黑礼服,与那些高贵矜持的小姐先生们,一起优雅的坐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欣赏音乐会。不过当时,我关注的并不是台上不知是男是女的家伙,而是前排那个满脑肥肠秃顶的老头儿。
但是,那个月夜下,把我引到狐狸面前的,却是他的琴声。
而在日后的很多日子里,让我一次又一次地回到这里的,还是他的琴声。
每次听狐狸弹琴,我的心都会隐隐做痛。本以为自己不会再有痛感,却被这冰冷的琴声打败。狐狸的音乐和他的人一样冰冷,没有温度。
我在这冰冷的音乐中细细地体会一种痛楚。
淡泊的痛楚。

<奇怪>

有些事情会很奇怪的发生,你永远也无法把它说得情楚。
就像那天晚上,我从窗户翻进狐狸家,对于这样一个突然闯进动机不明的陌生人,狐狸居然连看都没看一眼兀自地继续弹他的琴。
而我,后来居然睡着了,在一个陌生人的家。
太复杂的事情不适合我,所以我没有去思考更多。

<双手>

狐狸有一双很漂亮的手。
对一个杀手来说,手很重要,必须够稳,够冷,够狠,否则,那将会是一双死人的手。我常常看着我的手发呆,看上面被枪磨出的茧,看倒在这些茧后的灵魂。
我不知道哪一天,我会变成哪双手茧下的灵魂。
狐狸的手却很漂亮。
修长,白皙,修的很整齐的指甲,在黑白的健上流动,跳跃着异常的美。
他的手很干净,和我的不一样。

<钥匙>

那天我离开狐狸家时,他抛给我一样东西。在空中画出一道银色的弧线后,落入手心的,是一把钥匙。
--什么意思?
--下次走门吧!
每次到狐狸那里,我都是从窗户翻进去。走的时候,依旧是窗户。
我抛了抛钥匙,丢回给狐狸。
--帮我保管着吧,我怕自己会弄丢它。
我从窗户翻身而出。
用钥匙打开的地方,是“家”!

<游戏>


我违背了游戏规则,从一开始。
杀手有杀手游戏规则,一旦破坏,就是游戏结束的时候。

<回顾>


我和狐狸认识了一年,一年并不算长,但也不短。
严格来说,对我们彼此而言对方都还是“陌生人”。
我不知道狐狸的名字,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,不知道他为什么一个人呆在偏僻的海边,不知道他的家庭不知道他的故事。
对我来说,他只是一只狐狸,会弹钢琴的狐狸。
当然,他也不会知道我是“樱”,不会知道我是警方通缉令中NO.1的杀手。
我偶尔会去他家,十天半月,或者两三个月。
我总是从窗户进去,听他弹琴,有时会睡着,不会做梦。
狐狸很少说话,除了弹琴,基本是个无趣的人。
我一直不明白,狐狸究竟把我的存在当做什么?我没问,他也一定不会回答。
就这样,那一年结束了。

<手机>

我把一个手机藏在了狐狸家。手机是新的,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号码。
电池还能维持三天,如果没人充电的话。

<直线>

每个人都是一条直线,有的会相交,有的只能平行。
我和他,是两条无法重合的线。

<电话>


-- 嘟……嘟……嘟……
-- ……
-- 嘟……嘟……嘟
-- 喂——
-- 狐狸,你总算找到手机了,太慢了点吧~~~哈哈哈~~~~~~
-- 白痴,你在玩什么?
-- 考验狐狸的迟钝程度啊~~哈哈……咳……咳咳……
-- 你没事吧?
-- 咳咳……没……咳,没事啦~~你这是……咳,关心吗?!
-- 白痴!
-- 喂,狐狸,突然想听你弹琴,可以吗?!咳咳……
-- 你真的没事吗?
-- 只是点感冒,咳……没事……喂,可以吗?
-- ……
-- 可以吗……
-- ……好
-- ……
-- ……
-- …… ……谢…谢…
……哐当——滋--滋滋——滋滋——
嘟嘟嘟嘟……

<偶然>

我是天空里一片云
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
你不必讶异,无需欢欣
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

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
你有你的,我有我的方向
你记得也好,最好你忘掉
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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