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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流花]为什么要在冬天唱歌

作者:阿夹

【事先声明:这篇同人决不是原创,但也决不是转载!我将一个喜欢的作家(?算是吧,非同人N)的几篇文章拼拼凑凑删删改改(所以,无授权,请原谅)(当然也有一部分是自己写的),结果就成了流花的故事~~所以,版主要删帖子的话,我也没啥意见~~~^^当初折腾出来的时候不容易,不贴出来的话有些可惜……】


――――――如有雷同,纯属故意―――――――



冬天快要到来的时候,我有了一支自己的乐队。本天才亲自担任主唱。

下午,我要骑车两个小时,穿过几所高校,街角,小公园,到达一个叫“橘子男孩”的酒吧。我们在那里排练、演出。晚上骑车回去。

我还要在大学里上课,过一个大四生应该过的浑浑噩噩的日子。和所有的无产阶级一样,我自力更生,然而并不为此自豪。穿过城市的地铁站时我总是由衷地感到虚弱,到了周末常常摄取大量的面包,一直吃到要呕吐为止,从而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满足。

我只好唱歌。

不停地唱歌。

鼓手年龄最小,所以被我们宠爱。他失恋后迅速坠入了另一场恋爱。我帮他买来素雅而美丽的信纸,我们一起为他的第一封情书出谋划策,一起对那个年方十七的女主角进行严密的心理分析。一个地下室的女人总喜欢跑过来,在主唱(也就是我)的身边转来转去,并大惊小怪地尖叫。我有一头红头发。

其实早已经不是恋爱的季节了。夏天女孩子的淡色长裙,地铁站里昙花一现的拥吻,公共汽车上透明的阳光,情人头发里残余的温暖气味。总是到了秋天我才会明白,幸福是永远的乌托邦。我总是来不及对幸福做出规划,包括做饭、洗衣、购物、上学。清晨我神色漠然穿过凄冷的街,那条街的名字叫做幸福大街,而我因为对幸福心怀鬼胎而表情仓皇。

我记得自己曾经在深夜起身,坐在床前的地板上,小声地哭泣。眼泪掉在地上,苍白的月光让我看清了它。我没想到眼泪这么巨大,大得让我充满了好奇。

今天,当我踏出这家酒吧的大门时,一个男人拦住了我。他说他叫流川枫。



他叫樱木花道。

他是摇滚乐手。

他长得非常英俊。

他笑起来象孩子,善良纯洁。

他在台上迷倒众生。所有的男人女人都爱他。制作人,老板酒保,跳舞小妹和隔壁巷子里的猫。

重要的是,我爱樱木花道。

我不会再放开他。

▽ ▽


那个男人在我对面吃饭。大大的圆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埋头吃饭。突然他说,我很想念初恋男友的身体。

我说,你可以去找他。

我找不到他,他说。

为什么?我心不在焉地吞下一块排骨。

因为他恨我。

我尖锐地笑起来,不要这样嘛,这样很好笑的。

我们一起去坐地铁,路过繁华的街头,华灯初上,大街上轰鸣着当下流行的歌,还有主持人甜蜜的嗓音。

请为我唱一首歌,他说,我们曾经哭泣,也曾共同欢笑……

我一直没有唱。地铁里很拥挤,有人在看报,有人盯着我的帽子。

到站了,我说了一声再见,然后下车。没有回头。

不可以为别人悲伤。

我只是不想站在台上,不想站在那里让别人看着我。我不想表演,我只想蜷缩起来,唱歌。事实上我想我并不热爱摇滚。台下有很多观众,面容模糊,乱哄哄的,热火朝天。我站在那里,心里又害怕又孤单。我谁也不认识。我也不要和他们一样。

我突然尖起了嗓子,唱了一首欢快的儿歌:

我是一个粉刷匠,粉刷本领强

我要把那新房子,刷得很漂亮。



但是那个叫流川枫的一直跟着我。

没办法了。

站在公寓的门口,我顺手勾引了我的这位前任男友。四年前他义无返顾地一脚踹了我直奔美丽富饶的篮球王国美利坚,害得多年我独守空闺,茕茕孓立,差点沦落为暴饮暴食整日以泪洗面的小女生。

我温柔优雅地领他进门,楚楚可怜,眼波流转,笑语琅琅,时不时斜眼对他报以微笑,微微恭维他做的一切事情。提醒他天气很好,暗示他其实我是一个22岁的寂寞男子。

果然,他根本无力抵挡。在厨房里,他不顾已经甩了我的残酷事实,把手放在这个曾经被他伤透心的小男人的腰上,对我说,今晚陪我。

早在5岁的时候,当想吃五分钱的白糖饼时,我隔着玻璃柜子花很长很长的时间注视着它们,不说话。我对白糖饼的感情持续了很长的时间,几乎以为它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糖。我仍然清晰地记得一个小男孩的目光,穿过冰冷的玻璃,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饼上。在我的青春期,我就用爱白糖饼的方式爱一个男孩子,我在心里无休无止地注视着他,我一直都不肯说。

我有很多很多的棉质格仔衬衫,带很多口袋的裤子,各种颜色的,活泼亮丽地挂了满满一个衣柜。摇滚,开始时只是冷漠的,有节律的,沉稳的哼唱。而后,声音变亮,变得任性、无常;变化是重要的,尤其是情绪,一个不成熟的男孩子,一个内心乖戾的学堂学生。交替,反复。好像是什么被突然打开了一样,声音越来越大,越来越高,越来越亢奋,所有的乐器都呼啸而来,鼓、失真吉他、贝斯、小提琴,和人声一起,用力地扭在一起,无常、乖戾、造作、暴力。用尽全力,尖叫,反复,没有节制……最后,所有的声音突然消失,只剩下叹息,越来越低,越来越远。一切即将结束。就像一个噩梦,突如其来,突然消失。

其实它和灵魂一样美丽……

在我非常年轻的时候,我遇到了一个人,他的名字叫流川枫。叫流川枫没有什么可奇怪的,不幸地是我爱上了他。爱上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,可是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。我耗费了我所有的精力和才华来争取这个名叫流川枫的男人。但是当我旧伤复发失去篮球的时候,他也毫不犹豫离开了我。每每在昏暗的酒吧对着面容模糊的听众唱歌的时候,我总是想起小时候,一个小男孩的目光。它穿过冰冷的玻璃,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饼上。他不肯说他要。



他叫流川枫,我叫樱木花道。

在我们重逢的第十四个晚上,我脱下鞋子和棉袜,摘了帽子和耳钉,脱去深蓝色的格仔衬衫,把它们整整齐齐地叠放在床头,然后掀开被子,钻进他怀里,紧紧抱住他的身体。原来身体是如此温暖,怪不得一个人会会如此依恋另一个人。

我知道,过一会儿,我就会让他进入我毫无保留的身体。我如同一个新嫁娘一样等待着他,然后我将带着他的体温沉沉睡去。

多么美好的,夜晚。


几年前,失去篮球的我,开始热爱唱歌。追随三年的篮球,通往体育馆的路,满室的喧哗和地板的摩擦声,仿佛只是一场美丽的梦。为了学习乐理,我迷上了小提琴,曾经紧紧抓住篮球的手,开始尝试着握住优雅的小提琴,传说中最会跑调的乐器。就像从前学习篮球一样,我花了大把大把的时间,努力地把一个个音符艰难地凑成一首完整的曲子,并且忍受着恋人无心的嘲笑。多少次,我克制住想逃的冲动,对着拉锯般的噪音视若无睹,我只想学会一首曲子,贝多芬的《欢乐颂》,只想赶快学会,好赶得上恋人的生日。

我并不是优雅的人,丁字步站得笔直,左肩被磨得发痛,琴弦拉断了好几根,将琴弓一次次扔在地上,这样的日子其实很难熬。戴眼镜的老师推了推眼镜,不客气地说我根本并不是这块料,我暴躁的气质并不适合小提琴,也许去折腾朋克摇滚之类的会更好。见鬼!我偏要拉给你看。

还好我赶上了流川的生日。我们欢喜地约会,不知疲倦地玩笑打闹,旁若无人地牵手,拥抱。我唱生日歌,将《欢乐颂》拉给他听,换来他一个深深的吻。这一段最无忧无虑的日子。

只可惜小提琴拉得再好,我还是留不住你。

离毕业还有两个星期的时候,我爱的这个人把我拽到天台。

“下个星期四,我就会去美国。”

“……是吗。。。祝你一路顺风。”

“你来送我。”

“……那天晚上7点整,我会在小公园等你。”

闯入你生命3年的男孩,无论怎么地喜爱,都比不上陪伴你十几年的篮球吧。可笑,曾经相聚在一起的理由如今却成了我的情敌。

你就要抛弃我了,我何必再对你摇尾乞怜?樱木花道,从来不是需要怜悯的男人。


星期四的晚上夜凉如水,星星很亮,萤火虫不停地飞。哈,只有星星和小提琴陪伴的夜晚。

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走过来,蹦蹦跳跳。我们相视了许久,小女孩一直在微笑,“大哥哥,你能为我拉一首曲子吗?我想跳支舞。”


我啊,曾在半夜起身,哭泣。

是谁的手总是抓不住幸福,转瞬即逝。算命的先生说,我的指缝太宽,机会会从指缝间偷偷溜走。

黑夜中响起悠长的叹息。

我不给他任何离开的机会。

因为我将先离开。


狐狸:

在你午睡的房间,我继续给你写信。夜晚真正来临时我已经重复写了很多遍。我一直在反复删改,努力去掉多余的句子和词汇。这是我惟一一封没有流泪的信。我练习了很多遍,才得以如此。

我已经不想唱歌。那天晚上我坐在公园一直等你来,带着我的小提琴。你没说过要来。我很早就醒了。你终于没有来,看我唱歌。那天晚上开始,我再也不想唱歌。我知道自己迟早会放弃的,可是没想到会这么快。我从来不肯开口唱歌,可是一旦开口,就那么大声,以至于母亲听见了,以为那是哭泣。很多个夜晚,我总是梦见自己拍打你的门窗,说,请开开门。

有一个愿望我一直不肯说,我怕说出来就不再应验。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够实现,于是终于可以说出来。我希望能够告诉你:如果可能,我希望自己从未开口唱歌,或者从今以后,不再唱歌。我只需踏踏实实地对你好,如同一名普通恋人。我要为你做如下事情:洗衣、做饭、购买纯棉的衣服,和你痛快地打架,准备好治伤的药和绷胶,偷偷学习推拿的手法,在你比赛之后跟你回家庆祝。我要亲自打扫房间,添置一些简朴的家具,还有盐、油,安装新的窗帘,铺上新的床单,我将种植不知名的花草,让生命充满你的房间。到了晚上我会在屋子里等待。在冬天我希望你和我一起走在有阳光的街上,双手插在灰色大衣里,不再感到寒冷。我衣着朴素,不露声色,每个人看见我们都会立刻明白,我们本应在一起,天意人心,不可阻拦。

我以为只要唱歌就好了,唱歌会替我实现所有奢侈的尘世愿望。可是事情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:你看到我唱歌,你就要再来爱我了。不是这样的。也许我会成名,如果我有足够的才华、心机和坚忍的耐心,但这些我也许都没有。我的歌是我最珍贵的隐私,它和这个城市的尘埃一样,是我的脸我的表情,是我对繁华物质的惟一所求。我看到有人在彻夜饮酒,纵情声色,但他不是我。我多么希望有人前来爱我,他带着一盒糖就来了。我要他爱我,要他和我一起回家。离开城市,离开虚拟网络,回到神奈川的海边,夜风,海边的灯,拉面烤肉,章鱼丸子,秋刀鱼和棉花糖,我要他牵我的手,走过我曾经年少的地方,我是血化为颜的男子,接受命定的幸福。

希望我的固执和愚驽没有让你难堪,我依然会恳请你相信我是个好男孩。如果我可以说最后一个愿望,我会希望所有的回忆都终止于四年前的那个清凉月夜。我多么希望那个在月光下起舞的小女孩她就是我。幸福大街的惟一秘密是稍纵即逝的爱情,它本不是用来流芳百世,它只是活在很少人的心中,如同埋下惟一的种子。这个世上将会有无数痴情人前仆后继,死于心碎,但他们不再是我。

“我曾爱你,是真爱。”如果这个秘密一定要为人所知,我希望是你,听到了它。